郭俊伟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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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深圳郭俊伟律师)
据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官方微博报道,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薄熙来受贿、贪污、滥用职权犯罪一案,于2013年8月22日上午8点30分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。
在现场旁听人员共计110人,包括被告人薄熙来的亲属5人及陪同人员2人、新闻媒体记者19人和社会各界人士84人。
被告人薄熙来,1949年7月3日出生,汉族,山西省定襄县人,研究生学历。原系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。曾任辽宁省大连市市长、大连市委书记、辽宁省委常委、辽宁省委副书记、辽宁省省长、商务部部长、重庆市委书记。2012年9月29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逮捕。
由于该案证据材料较多、案情重大复杂,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,审理本案的法庭于2013年8月14日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。
据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官方微博报道,该庭前会议主要就案件管辖、是否申请回避、有无新的证据、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、出庭证人名单及其他与审判有关的程序问题,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;同时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展示,听取了对证据和指控事实的意见,明确了庭审的重点。
审理该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是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光(担任审判长)、审判员张威力和刘志明,书记员姜梵、朱小青担任法庭记录。
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则指派副检察长杨增胜,检察员郭一星、盛文,代理检察员杜小涛出庭支持公诉。
在今天的庭审中,控辩双方张开了激烈的辩论。案子从上午8点30分开始一直审理到下午18点18分。最后庭长宣布休庭,决定于2013年8月23日上午8点30分继续开庭审理此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