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俊伟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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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物权法规定,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,未经出质人同意,擅自使用、处分质押财产,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而且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;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、灭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在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、灭失的情况下,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,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。
如果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,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,造成质押财产毁损、灭失的,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。